音樂是一種感官體驗,它是聽覺的,有時也是視覺的;而像是烹飪,如同演奏需要操作,關乎嗅覺與味覺。差別在於,人不吃東西會餓死,但不聽音樂,好像也不會怎樣。
正是音樂的無用,使其昇華成對美的極致追求。就像我練琴不為溫飽,只是為了體驗跟好玩。音樂本身的優美跟精緻,就是我最大的樂趣來源。
相較戲劇或電影,(古典)音樂的即興成份可能就沒有那麼隨性和自由。但是面對眾多經典作品,大師卻能透過細膩的詮釋,使得固定的樂句充滿變化。如果說作曲是從無到有的創造,那麼演奏就是把現成的材料調配,組合成無限可能。
音樂不像文學與繪畫可以反覆修改,也無法速成、倒帶或摘要,一首曲子必須完全演奏完,才得以完整表達。對觀眾來說,音樂需要一定的時間體驗;對於演奏家,每個音符都需要全神貫注。因此音樂是一種最為「活在當下」的藝術形式。
體驗往往是在回憶的時候,才會享受到其美好;音樂要等到演奏完,才能一窺其全貌。音樂是純粹的時間藝術。回憶越陳越香,如同樂句愈經琢磨。一首曲子可以把當下的美好錄下,留待日後把玩,留下無限回味。